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19年第143期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共有情况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m²) |
1 | Y1000560 | 赵迪 | 单独所有 | 房屋预告登记证 | 520402008011GB00042F00030023 | 开发区西航路西秀区经济适用房F幢3单元5层2号 | 85.24 |
公告单位:安顺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不动产登记(代章)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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