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委员会关于市委 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至6月,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8月9日向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方面。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有差距。
问题(1):对“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的认识不深,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提高对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相关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二是占而不补问题。根据省级指导意见对耕地占补平衡占而不补876宗违法用地逐宗研判逐宗整改,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拆除复垦、落实占补平衡指标挂钩、专项冻结整改指标、移交相关部门、伪变化举证等方式进行整改。三是补而不实问题。对8宗补而不实问题地块通过核减指标、调出退耕还林保护区域方式进行整改。四是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和25度以上陡坡等生态脆弱区域实施补充耕地项目问题。对39个问题地块通过核减指标、调出污染地块区域、项目退库方式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4年5月至2025年3月,将耕地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党委会传达学习6次,纳入局学习大讲堂2次。同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相关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截至2025年3月,全市耕地保有量达332.0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达253.53万亩,均超额完成2024年度目标任务。二是通过完善用地手续、拆除复垦、落实占补平衡指标挂钩等方式,完成876宗占而不补问题整改。三是完成8宗补而不实问题整改。四是完成违规在生态保护红线和25度以上陡坡等生态脆弱区域实施的39个补充耕地项目问题整改,其中,核减问题指标34个、调出污染地范围1个、项目退库4个。
问题(2):践行“两山”理念不够有力,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至2026年通过中央资金实施贵州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实施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按照工程进度推进299个图斑治理,治理面积334.85公顷。针对剩余78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组织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现状调查,并进行分类指导,对需要进行工程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积极申报2025年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专项资金进行治理。对已自然恢复的,及时组织技术单位进行评估,并以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名义出具请示报告,申请省自然资源厅核实。对已转型利用的,及时提供印证材料,并以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名义出具请示报告,申请省自然资源厅核实。二是对镇宁白虎山、关岭关花大道等五个项目进行逐一核实,查明未按工程设计方案治理修复原因后,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及时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对于未按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于未按要求计提基金的矿山企业于2024年9月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立案查处。
整改情况及成效: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积极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采取申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开展自然恢复、转型利用核查等方式,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共517个,已治理完成128个、面积209.72公顷,正在治理314个、面积346.21公顷,剩余75个(面积83.62公顷)通过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及地方自行治理方式开展治理。二是经组织专家对白虎山、关花大道等五个项目生态修复情况进行实地复核,专家组一致认定生态修复方案变更程序符合要求、变更工程量属实、达到设计意图。三是全力开展基金计提缴存。截至2025年3月底,我市有效矿权矿山188个(涉及矿山企业188家,其中已停产停建的86家、在产在建的102家),2019年至2024年应计提基金9.3亿元,实际计提基金3.66亿元,未按要求计提基金5.64亿元。一方面,按照新出台的《贵州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停产停建的86家矿山企业(应计提缴存基金3.5亿元)按程序报批“暂缓计提基金”;另一方面,对在产在建的102家矿山企业(应计提缴存基金5.8亿元),已立案查处3家、纳入异常名录9家,对未足额计提基金的56家矿山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68份。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统筹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有短板。
问题(3):落实上级部署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委、市委保持一致。二是按照《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督办制度》,对列入督办台账的任务,明确督办主体、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三是针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反馈耕地保护的21个违法用地未完成整改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下发工作提示函督导县(区)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对于武汉局例行督察日常反馈的违法用地问题,按照违法用地整改责任机制要求,将问题清单抄送市直各行业部门推进督导整改,按月进行问题通报,对推进整改缓慢的县(区),下发工作提示,加快问题整改销号。四是针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面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函告项目所在县(区)制定资金归还计划,及时整改,对资金归还情况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及成效: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以来,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0余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加强重大事项督办,确保重要任务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督办制度,2024年以来纳入督办台账工作共300余项,做到事事有安排、件件有落实。三是加快耕地保护反馈问题整改。完成2021年武汉局反馈耕地保护的21个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四是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针对5个县(区)统筹挪用历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2347.62万元问题,已督促涉及县(区)制定还款计划,并不定期到县(区)进行督导。截至2025年3月底,我局已调度21次,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4次。县(区)共计还款306.83万元(西秀区归还39万元、普定县归还150万元、黄果树旅游区已全部归还97.83万元、镇宁自治县归还20万元),尚欠2040.79万元(西秀区欠351.02万元、普定县欠528.02万元、镇宁自治县欠997万元、紫云自治县欠164.75万元)。
问题(4):存量土地处置不够有力,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统筹调度。局党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存量土地处置存在的难点问题。二是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工作台账。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逐宗地块制定处置措施,分类施策,积极推进整改。三是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在消化存量的基础上,严格控制新增闲置土地,确保2024年闲置土地年净减少率达到16%以上;确保2024年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5017亩,处置率达到28%以上。四是建立已供土地到期未竣工台账。定期调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推进项目建设,对达到竣工标准的,及时在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上传相关印证资料。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统筹调度。2024年8月、10月以及2025年2月,局党委专题听取存量土地处置情况汇报,并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建立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一地一策”台账,实时动态更新,积极推进整改。三是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多次召开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调度会议,并通过下发通报、分组到县(区)督导等方式加快处置存量土地。2024年,全市处置闲置土地6036.61亩、年净减少率31.61%,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9462.14亩、处置率38.42%,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四是建立已供土地到期未竣工台账。对照土地市场监测监管数据建立到期未竣工台账,及时在土地监测监管系统上传已竣工项目印证资料,降低违约率。
问题(5):临时用地监管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临时用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临时用地审批及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每半年对各县(区)临时用地审查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情况开展一次抽查检查,对未按审批用途使用、超面积使用、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等违法行为,移送执法部门查处。三是针对34宗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复垦的问题,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制定的土地复垦方案,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按时序推进。四是对预存的土地复垦费情况进行排查,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从共管账户中支取土地复垦费委托第三方进行复垦工作。五是认真研判41宗临时用地具体类型,对进入复垦期地块限期整改,对超复垦期未整改到位的违法用地,指导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整改情况及成效: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严格落实临时用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开展临时用地审批及监督。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强化临时用地监管政策保障。二是加强临时用地监管。2024年11月,已开展2024年下半年临时用地批后监管督导检查。三是积极开展41宗临时用地问题整改。经排查梳理,41宗临时用地中,有1宗处于有效期内、3宗已获得用地批复、7宗已复垦验收、3宗已复垦未验收,剩余27宗未开展复垦。针对未开展复垦的27宗临时用地,已指导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查处结案14宗、正在查处7宗,6宗待查处。
问题(6):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局党委定期听取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情况汇报,对宅基地登记进度进行日调度,并适时通报。二是及时向推进缓慢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函告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加强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并及时对已完成工作的县(区)开展市级验收。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统筹调度,采取召开专题会、日调度方式对全市“两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调度,同时组成调研督导组不定期到县(区)开展督导。截至2025年3月底,已完成宅基地登记279249宗、登记率达90.02%,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对工作开展存在问题的西秀区人民政府和黄果树旅游区管委会下发工作提示,提醒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工作推进。三是按照“县级自查、市级验收、省级抽查”的原则,我局对各县(区)开展市级验收。省自然资源厅已于2025年3月19日至20日对我市普定县“两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抽查。
3.履职尽责不到位,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问题(7):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台账,分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有条件有需求的编制村庄规划;其他村庄可制定“一图一表一说明”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纳入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报批后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依据。二是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接,争取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安排部分经费用于村庄规划编制。三是对符合质检要求的村庄规划,及时组织汇交纳入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发挥乡村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村庄规划编制台账,分类推进规划编制。其中,计划单独编制的239个、镇村联编的536个、多村联编的160个、纳入详细规划编制的128个。二是指导县(区)通过争取国家、省、市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规划编制经费。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获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15万元。三是积极督导县(区)加快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截至2025年3月底,全市应单独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58个,已启动54个(启动率达93.1%)、已形成初步成果23个;全市应编制村庄规划935个(不含纳入详细规划编制的128个)、已启动880个(启动率达83%),已汇交纳入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村庄规划成果33个、“一图一表一说明”规划成果14个。
问题(8):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施工合同和项目竣工审计结算报告,及时向同级财政申报拨付工程款,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二是对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的县(区),及时向项目所在县(区)下发工作提示,加快资金拨付。三是商财政部门将新项目专项资金拨付到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对项目进行监管,按项目进度审核拨付项目款。四是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县(区)开展督导,并函告相关县(区)按照项目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提高资金执行率。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实地督导、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对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项目实施质量、资金执行率等进行督导,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二是对项目资金执行率低的县(区),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县(区)加大资金拨付力度。目前,被县(区)统筹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从1940.19万元下降至1633.36万元,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资金从1890万元下降至1437万元。三是经商市财政局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长江重点生态区(南北盘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普定县2023年地质灾害连片治理工程”项目资金由市级监管。四是就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等工作会同市财政局下发工作提示,并组成督导工作组开展实地督导。
问题(9):依法行政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对县(区)执法卷宗开展案件评查,督促县(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法定职责,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执法培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智库作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对接,对依法行政开展常态化学习,通过多种方式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切实降低行政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三是对普定明达水泥厂执法案件超时限做出行政处罚,督导各县(区)举一反三,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严格案件办理时限。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立案查处工作规程》各阶段办理的时限要求,依法依规限时办结。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并于2024年10月对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行政执法案件开展评查,通过案件评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通过参加法律云宣讲、举办专题讲座以及实地督导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对于行政执法中出现的超时限处罚问题,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行政案件质量“大提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立案查处工作规程》依法依规开展案件办理。
问题(10):服务保障城市规划建设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安顺市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积极争取将普查经费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申报范围。二是及时收集建成区地下管线数据,主动对接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和管线权属单位,做到地下管线数据应收尽收,不断完善地下管线数据成果。三是两城区新批的项目,涉及地下管线数据的,项目建设完成时一并提交地下管线数据,将地下管线数据更新至地下管线信息化平台,提高管线数据服务质量。四是不断提高地下管线服务水平和能力,将地下管线数据查询服务告知相关单位,形成成果共享。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地下管线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及时安排专人负责管线数据收集整理、更新及查询服务工作。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已将安顺市建成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经费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申报范围。但经对接,目前暂无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建成区地下管线数据收集,截至目前,已收集到供电、水务、公安、电信等部门管线数据。三是2024年11月,制发收集地下管线数据的通知,要求两城区如有涉及地下管线数据的新建工程项目,及时提交相关管线数据。四是2024年9月,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等市直部门及各管线单位、两城区自然资源部门,召开地下管线信息化管理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及信息化管理等工作。10月,按程序向西秀区顾府街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西秀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地下管线数据查询服务。五是2024年10月,组织管线中心干部职工学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4.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足。
问题(11):化解处理历史遗留信访问题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对涉及的16件历史遗留信访案件认真研究,明确包案领导、化解时限。定期到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共同研究,指导开展稳控和化解工作。二是局党委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了解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对较为突出的信访问题召集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成立信访问题风险化解专班,定期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各类信访案件化解稳控。四是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通知》,紧紧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五个法治化”的实践要求,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信访案件督导力度,截至2025年3月底,已实质性化解历史遗留信访案件2件,剩余14件正在稳控中。二是要求县(区)自然资源部门针对历史遗留信访件制定包保化解稳控方案,压实县(区)属地责任,局党委定期了解化解情况并及时进行指导。三是局党委及时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并进行部署,局分管领导已分别对信访问题突出的普定县、黄果树旅游区的信访事项进行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四是制发《2024年全市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明确包片县级领导及责任科室,并有序做好包案稳控工作。五是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全市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通知》,严格落实“五个法治化”实践要求,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法治化。
问题(12):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推进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项目的监管力度,按搬迁(治理)方案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对平坝区搬迁项目和18个国债项目进行整改,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倒排工期。三是对项目整改不力或整改进度仍然缓慢的,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项目监管力度,多次到县(区)进行实地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自然资源部门,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按搬迁(治理)方案进行项目实施。二是加大项目督导力度。截至2025年3月,平坝区乐平镇本固村毛荔坡5组滑坡、青峰村旧院冲组不稳定斜坡隐患点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正有序推进;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的18个国债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总体进度达98%,拨付资金24735.751万元,资金执行率达91.38%。三是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县(区),已将工作情况及时呈报市人民政府。
问题(13):对两城区“三权”审批监管督查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安顺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监督指导工作制度》,调整明确专班工作职责,并按计划开展监督指导工作。二是各工作专班依据法律法规及《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土地供应、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安自然资函〔2022〕15号)督促两城区开展好相关工作。三是开展规划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建立两城区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台账,对两城区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督导,降低两城区行政审批不规范风险。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发《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制度》《行政审批监督指导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监管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工作督导。通过召开土地供应、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专题会议及赴县(区)开展实地督导等方式,督导县(区)规范开展相关工作。2025年1月,对县(区)城乡规划、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县(区)问题,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强化自查自纠。建立完善两城区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台账,2024年以来组织县(区)开展自查自纠19次,适时了解工作动态,规范行政审批流程。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方面。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问题(14):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压实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局党委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局班子成员、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工作情况汇报,督促责任落实。二是加强纪律教育。将党规党纪作为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并采取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在中秋、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短信、谈话等方式开展经常性预防提醒,教育引导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履职尽责。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及时召开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压实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发《2024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党建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以案促改。对我局4个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一案一整改”,认真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处分决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剖析案发原因等措施,确保“一案一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教育管理。在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短信、谈话提醒等方式,对干部强调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对党员干部出现履职不到位、违反纪律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开展提醒谈话27人次,责令检查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处分3人次。四是局机关纪委每月不定期开展不少于2次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督促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履职尽责。
问题(15):干部管理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干部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机制,深入了解从严管理干部工作情况,切实把责任尽到、把干部管好。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通过明察暗访、提醒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完善政务值班制度。对政务值班制度进行修订,明确换班程序和审批流程,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换班。四是强化案例警示。针对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增强干部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干部管理责任。按照要求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核、年度考核。二是加强教育管理。在元旦、春节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短信、谈话提醒等方式,对干部强调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对出现履职不到位、违反纪律等情况的干部职工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开展提醒谈话27人次,责令检查1人次,诫勉谈话2人次,处分3人次。三是完善值班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值班人员相关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四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各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党员到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问题(16):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管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对各事业单位的监管,定期听取事业单位工作汇报,督促各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财务和资产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规范重大决策、防范决策风险。二是组织各事业单位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特别对工程项目、资金分配、人事任免等工作的关键岗位、关键流程进行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三是对测绘院违反《贵州省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分包量不得超出承包量的40%”的规定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置。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对各事业单位的监管,通过政务例会、专题会等听取各事业单位工作汇报,督促责任落实。组织各事业单位完善议事决策、财务和资产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机制。二是组织各科室、事业单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共排查出风险点54个,制定防范措施68条,进一步完善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三是对测绘院有关违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整改。《贵州省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2年1月19日废止,现行《贵州省测绘条例》中无“分包量不得超出承包量的40%”的规定;7个承揽分包项目不是“分包”项目,系测绘院接受业主委托出具竣工测绘报告项目。
6.工作作风不够严实。
问题(17):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及时委托有关技术单位开展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测评。二是协调系统建设方延迟验收。三是待等保测评完成,适时组织验收。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目前我局已将“信息安全建设三级等保测评”纳入系统建设,并持续推进三级等保测评事宜。一是按照政府采购程序,2023年9月经与建设单位友好协商,请求建设单位在合同总价中统筹完成该项目三级等保测评事宜。二是2024年3月,与系统建设方沟通,延迟系统项目验收。三是已按照测评单位出具的测评整改建议,按程序采购网络安全设备,目前建设单位正进行云服务器迁移工作,待服务器迁移完毕后进行等保测评,并向市大数据局申请技术验收。
问题(18):调查研究不深不实。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性安排,研究制定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二是严密工作部署,结合当年自然资源重点、难点工作,制发年度调查研究工作方案。三是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制定的制度和工作方案,调查研究成果需提请局党委审定。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我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二是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明确的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的重点改革任务及当前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研究制发2025年度调查研究工作方案。三是严格按照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和年度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对各调研课题进展情况定期开展调度,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课题调研,并形成有效成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7.内控管理不严格。
问题(19):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制度。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对需财政资金支出的业务进行双向审核,业务经手部门负责对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财务对报销程序合理性、报销资料完整性、资金支付合规性进行复核。二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根据《安顺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安市办通字〔2019〕84号)文件规定,严格按照《安顺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管理的通知》(安市财行〔2024〕10号)关于“接待费用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不得以电话记录代替公函作为报销凭证”规定予以执行。及时修改《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和差旅报销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加班就餐审核。制发关于规范加班就餐管理的通知,对加班事由、加班审核、就餐选择、就餐标准、费用结算等事宜进行明确,杜绝出现无事由加班、就餐人数与费用不相符等现象。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相关管理规定对需财政资金支出的业务进行双向审核,自2024年3月12日起,凡需从局机关支付的经费,由业务经手部门经办人审核、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局机关会计复核、业务经手部门分管领导确认、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再交由局机关出纳支付,改变以往资金支付审核单一方式。二是自2024年5月30日起,公务接待均须出具《公务接待函》。三是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和加班就餐制度》,对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加班就餐等事宜进行明确和规范。
问题(20):公车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驾驶员及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驾驶员行车安全、服务意识的考核管理,对维修保养、保险、差旅费报销、ETC及油卡充值使用等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一车一卡”要求,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划定公务用车停放区域,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入库停放,提高公务用车保障效率,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实行先审批后派车,用车人认真填写用车事由、乘车人员等相关信息,由科室(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统筹派车。四是对设计院、测绘院加油异常现象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驾驶员及公务用车日常管理,避免用车不规范等情况发生。二是已在地下停车场划定公车专用停放区域。三是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目前在用公车8辆,均落实“一车一卡”,公务用车加油、保养、维修均有专人审核,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纪行为。四是已对设计院、测绘院加油异常现象进行调查核实,已按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21):招投标程序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学习。结合局“五个一”学习机制,将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提升采购科室、采购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二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制度。三是强化采购过程的审核和把关,杜绝不符合要求的采购项目资料上会的情况。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对采购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资料、合同文件等资料整理成完整的档案资料留存。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学习,将采购业务知识纳入局“五个一”学习,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开展采购法律法规相关培训。二是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重新修订制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活动。三是强化采购过程的审核和把关,明确由局采购办加强过程、资料的审核,对采购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局采购办已收集整理2024年以来完成采购的项目档案10个。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
8.班子自身建设抓得不够严实。
问题(22):“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和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议事制度,明确决策流程和责任,防止“先斩后奏”。二是提前谋划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市级审核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改制发《党委工作规则》《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和责任,防止“先斩后奏”。二是2024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已于2024年8月经局采购领导小组呈报局党委会审议通过,提前进行了谋划。
9.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够扎实。
问题(23):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三规则五清单”有关规定,扎实开展“四强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巩固基层党的建设。二是根据局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建立党支部联系点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党委班子党支部联系点,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四是将班子成员到联系党支部开展调研、讲党课情况纳入年度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局党委制发《2024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巩固拓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党的建设。并于2024年8月组织对各党支部落实“四强”党支部建设任务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制发《调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三是局党委制发《关于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党支部联系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到党支部联系点各项工作职责,目前党委班子成员均到党支部联系点开展调研、讲党课、宣讲等工作。四是督促班子成员到联系党支部开展工作,并要求班子成员将开展情况纳入个人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问题(24):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等。二是强化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统计通报班子成员参加党内生活情况,对未达到参会要求的成员进行提醒。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指导,对各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党建述职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进行把关,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二是强化督促落实。各党支部均明确专人负责统计班子成员参加党内生活情况,及时进行提醒,年终按要求进行公示。三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指导,局机关党委明确专人对各党支部总结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10.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
问题(25):局属事业单位、县(区)班子配备不齐。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对县(区)局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运行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研判。二是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及时选齐配强局属事业单位和县(区)局班子。
整改情况及成效: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调研,对县(区)局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运行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研判。目前正在起草有关工作方案,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进行调整补充。二是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及时选齐配强局属事业单位和县(区)局班子。2024年以来配备县(区)局班子成员5名,其中局长2名、副局长3名。
问题(26):干部队伍结构不够合理,后备力量储备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局属事业单位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一批后备干部。二是通过人才引进、选调、公开招考等方式引进年轻干部,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三是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积极申报职称,并做好职称申报评审相关工作。四是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开展职务职级并行,提升干部上升空间,积极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推荐。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2024年已通过人才引进、选调、公开招考、调动等方式引进年轻干部7名。二是与组织部门积极沟通对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024年配备县(区)局班子成员5名,其中局长2名、副局长3名,新配备干部平均年龄38岁。三是组织指导局下属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13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拓宽干部晋升通道。四是积极与组织部门积极沟通对接,为干部争取职级晋升。2024年县(区)科级干部获职级晋升1名。
(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方面
11.整改成效尚有差距。
问题(27):整改不严不实,边改边犯。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决策制度。修订和完善重大决策事项议事制度,明确决策流程和责任,防止“先斩后奏”。二是加强项目合同审核把关。凡是需局机关签订的合同,组织涉及的科室(单)位、法律顾问等共同审核。三是加强财务部门对报销资料的审核把关,防止跨年度报销现象的发生。
整改情况及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订完成党委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均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通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二是加强项目合同审核把关。加强大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使用流程。对重大项目合同,均报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三是加强报销资料审核把关。自2024年3月12日起,凡需从局机关支付的经费,由业务经手部门经办人审核、科室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局机关会计复核、业务经手部门分管领导确认、财务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再交由局机关出纳支付,严格执行当年经费当年报销,避免再次出现跨年报账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委将坚持整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原则,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一是聚焦重点难点,攻坚克难抓整改。在“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抓得不实”“临时用地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上,加大整改力度,采取通报整改进度、下发工作提示函、约谈等方式持续调度整改工作,找准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切实解决好堵点问题。二是强化工作措施,持续发力抓整改。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落实好相关制度,防止问题反弹。对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持续跟踪督查,加快进度。对需要长期坚持、持久整改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巩固整改成效,建章立制抓整改。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坚持举一反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对尚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的问题,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33347938;邮政信箱安顺市自然资源局(地址:安顺市西秀区桃溪路);电子邮箱553766838@qq.com。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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