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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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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第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府呈〔2025〕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和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关岭自治县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关岭自治县百合街道摆布村龙潭村顶云街道八角社区关索街道高坡村坡贡镇康和村的集体农用地1.0882公顷(耕地0.0699公顷、园地0.2155公顷、林地0.4218公顷、草地0.0506公顷、其他农用地0.3304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1.081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04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2742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1699公顷。

二、你要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你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按照批准的建设用地规模和用途,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四、你及有关单位要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做好补充耕地后期管护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对建设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利用作出合理安排。

五、你及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六、项目建设涉及占用林地草地的,你应督促建设用地单位按照《森林法》《草原法》规定办理使用林草手续后方可使用

20251231

黔府(安顺)用地函〔2025〕5号 关于关岭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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