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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定县猴场风电临时用地延期的批复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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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规〔20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普定县猴场风电临时用地延期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该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临时占地位置:普定县补郎苗族乡等堆村,猴场苗族仡佬族乡猴场社区居委会、水落洞村、仙马村、沙子坡村、小谷毛村、大地村、猛舟村。

项目临时占地面积:22.4277公顷。

项目临时用地用途:材料堆场、运输便道、弃渣(土)场和耕地剥离表土堆放场。

使用期限:延期至2028年7月1日

联系电话:0851--33226525

建设单位:国能(普定)新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普定县猴场风电临时用地平面布置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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