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备案管理及监督检查,保障地理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贵州省测绘条例》《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测法发[2016]4号)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规划建设、运营服务、备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是指对卫星导航信号进行长期连续观测,并通过通信设施将观测数据实时或者定时传送至数据中心的地面固定观测站。包括但不限于增强类基准站、应用类基准站及科研教学类基准站。
第三条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规划建设、备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规范建设和安全应用的监管、指导和宣传。
军事受控区域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由军队负责管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协助、支持和配合建设管理。
第二章 规划建设
第四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规划建设应当确保地理信息安全,注重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保密要求,避免重复建设。
第五条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建设、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统一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提供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
第六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单位应当满足《大地测量专业标准》中关于基准站建设的相关要求。
第七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大地基准和坐标系统。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当建立数据传输专用网络。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采用专网或商用密码手段加密保护后向数据中心进行传输。
第八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当建立数据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
涉密信息应按照国家保密要求配置、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 运营服务
第九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运营服务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大地测量专业标准》中关于基准站位置数据服务的许可,并在测绘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位置数据服务活动。
第十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当坚持开放共享、高效便捷的原则,由省协调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筹实现省级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共享与协同服务。
第十一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提供2000国家大地基准服务,服务类型包括:
(一)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提供和坐标转换;
(二)实时亚米级和厘米级定位;
(三)事后精密数据处理;
(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五)其他推广应用增值服务。
第十二条 受控管理的数据采取用户审核注册的方式提供服务。其中提供亚米级精度服务的,基准站运营服务单位应长期保存用户信息及相关档案备查,提供厘米级及更高精度服务的,基准站运营服务单位应定期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用户及使用目的等信息。
第十三条 申请使用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的用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
(二)从事测绘活动的应当具有相应测绘资质;
(三)无不良信用记录。
外国的组织、个人或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使用导航定位基准信息公共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四条 申请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观测数据提供和坐标转换、事后精密数据处理及其他定制服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涉密测绘成果提供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获取或者产生数据,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保密措施。
第十六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优先保障政府决策、国防建设和公益民生事业。
第四章 备案管理
第十七条 在贵州省内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应当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跨包括贵州省在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建设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应当向国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书面告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国家财政投资建设的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备案机关应当及时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布。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十八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实行全国联网备案,备案信息涉密的除外。基准站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30日前,在基准站建设备案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第十九条 备案提交材料采用国家统一的备案表(见附件)。备案人提交的备案信息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提供备案号。备案内容有变化的,备案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7日内向备案机关重新提交备案,相关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开工建设时间顺延,未按时提交的按未备案进行处理。备案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及时告知补齐相关信息。备案人应当在备案机关告知日起7日内提交补充备案信息,未按时提交的按未备案进行处理。确有需要的可进行现场核查。
第二十条 备案机关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备案工作,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一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和保密要求,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建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动态监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数据获取、传输、提供、使用和存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履行备案手续、是否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是否落实相关安全保密措施等内容,可以采取书面审查、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等方式。
第二十三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前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责成有关单位停止建设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三条进行处理,同时纳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系统,进行责任主体行业信用评价。
未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停止建设活动,限期整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应撤销其备案文件,按照未报备案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建设和运营服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标准、要求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责令相关单位停止位置服务相关活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五十四条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运行和服务中发生的违行法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建设、运行的基准站,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 1.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网信息备案表
2.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点信息备案表
附表1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网信息备案表
备案人 情况 |
建设单位 |
名 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身份证号 |
|||
注册地址/住址 |
|||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
运营维护单位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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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身份证号 |
|||
注册地址/住址 |
|||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
基准站网 情况 |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建设时间 |
|||
站点数量 |
|||
覆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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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网络 |
数据中心位置 |
||
备份中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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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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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外部数据网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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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外部数据安全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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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网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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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服务网络安全措施 |
|||
数据中心软件 |
数据中心软件品牌 |
||
数据中心软件名称 |
|||
卫星系统兼容性 |
|||
应用服务 |
应用服务内容 |
||
典型应用项目 |
|||
用户行业分布 |
|||
收费情况 |
附表2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点信息备案表
基准站点 情况 |
站点基本情况 |
站点名称 |
|
站点代码 |
|||
详细地址 |
|||
经度(分) |
|||
纬度(分) |
|||
高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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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类型 |
|||
有无重力观测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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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基准站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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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境外发送数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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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情况 |
接收机品牌 |
||
接收机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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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收的卫星系统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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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线品牌及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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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
网络类型 |
||
网络技术 |
|||
安全措施 |
|||
采用的技术标准 |
|||
照片和点之记 |
基准站近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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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站远景 |
|||
点之记 |
|||
备 注 |
本单位(本人)承诺以上各项备案信息真实无误,并严格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
备案人:(单位公章)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
(注:照片和点之记信息在基准站点建成后予以完善。)
样表1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网信息备案表
备案人 情况 |
建设单位 |
名 称 |
×××××× |
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身份证号 |
×××××× 18位身份证编号 | ||
注册地址/住址 |
×市×区×街×号×楼 | ||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 |
事业,企业;独资、合资、外资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李× ,139×××××× | ||
运营维护单位 |
名 称 |
×××××× | |
组织机构代码 /个人身份证号 |
×××××× 18位身份证编号 | ||
注册地址/住址 |
×市×区×街×号×楼 | ||
单位性质、股权结构 |
事业,企业;独资、合资、外资 |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张× ,139×××××× | ||
基准站网 情况 |
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市卫星定位连续运行 综合应用服务系统 |
建设时间 |
× 年 × 月 × 日 | ||
站点数量 |
×个 | ||
覆盖范围 |
××省(市、区)全覆盖 | ||
数据中心网络 |
数据中心位置 |
×市×区×街×号 | |
备份中心情况 |
×区×单位,联系人: | ||
网络类型 |
涉密网、专网、互联网等 | ||
获取外部数据网络类型 |
专网、互联网和无线通信网络 | ||
获取外部数据安全措施 |
防火墙、网闸、光闸、加密机等 | ||
对外服务网络类型 |
互联网、无线通信网络、电台等 | ||
对外服务网络安全措施 |
防火墙、网闸、光闸、加密机等 | ||
数据中心软件 |
数据中心软件品牌 |
华测(进口品牌填英文) | |
数据中心软件名称 |
TOPNET、GPSNET、NRS等 | ||
卫星系统兼容性 |
对GPS、GLONASS、BDS、GALILEO等 卫星导航系统的支持情况 | ||
应用服务 |
应用服务内容 |
数据服务、网络RTK、RTD、坐标转换、 事后高精度数据处理等 | |
典型应用项目 |
土地执法巡查、土地确权等 | ||
用户行业分布 |
测绘、国土、规划、城建等 | ||
收费情况 |
是否提供有偿服务 |
样表2
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站点信息备案表
基准站点 情况 |
站点基本情况 |
站点名称 |
贵州贵阳站 |
站点代码 |
以四字符为代码,如“GZGY”。 | ||
详细地址 |
×市×区×街×号 | ||
经度(分) |
××度××分 | ||
纬度(分) |
××度××分 | ||
高程 |
××米(站点大地高) | ||
站点类型 |
基岩、土层或楼顶 | ||
有无重力观测墩 |
有或无 | ||
所属基准站网 |
×市卫星导航服务系统 | ||
向境外发送数据情况 |
是或否 | ||
设备情况 |
接收机品牌 |
华测(进口品牌填英文) | |
接收机型号 |
如NetR9,AR25 | ||
可接收的卫星系统频率 |
GPS,GLONASS,BDS,GALILEO | ||
天线品牌及参数 |
华测(进口品牌填英文),×× | ||
网络 |
网络类型 |
×专网、互联网、无线通信网络 | |
网络技术 |
SDH、MSTP、ADSL、GPRS、CDMA | ||
安全措施 |
防火墙、网闸、光闸、加密机 | ||
采用的技术标准 |
GB/T ×××××-×××× | ||
照片和点之记 |
基准站近景 |
附近景照片 | |
基准站远景 |
附远景照片 | ||
点之记 |
××基准站点之记:××××××。 | ||
备 注 |
本单位(本人)承诺以上各项备案信息真实无误,并严格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
备案人:(单位公章) 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
(注:照片和点之记信息在基准站点建成后予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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