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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系列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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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GZ000001/2014-13271
  •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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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企事业单位,省驻安单位:

我市将于20146月申报省级园林城市,为进一步浓厚创建省级宣传氛围,经请示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在全市广泛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创园”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活动

(一)组织签订“宜居安顺 绿色家园”绿色行动承诺书,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签订率不低于在职职工90%。(参照附件1

(二)各单位、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的建设,通过设置宣传专栏、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印发倡议书、举办文艺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提供单位职工、社区居民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宣传内容参照附件234

二、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园丁”活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详见附件67

三、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建设,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开创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的新局面。(详见附件5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和立体绿化工作。期间,市督查督办局和市创园办将组成督查组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造成工作延误影响省级园林城市申报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责任。

附件:1、绿色行动承诺书;

      2、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目标;

      3、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倡议书;

      4、创建园林城市标语;

      5、安顺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方案;

      6、寻找最美“安顺园丁”活动方案;

      7、最美园丁报名表。

 

附件1

“宜居安顺 绿色家园”绿色行动承诺书

 

创园林城市,建美丽宜居安顺,生态为先,城市明天的“绿色名片”,始于我们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承诺:

1、积极参与义务植树,认建、认养绿地,到广场、街头、公园、河边,植一株树,栽一盆花,添一点绿;

2、珍爱花草树木,不刻划、攀折、砍伐树木,不践踏花草,不在绿化设施上挂晒衣物;

3、不侵占绿地,不挖草取土,不在绿化带内乱栽滥种蔬菜;

4、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

5、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6、不随意张贴广告,乱摆宣传板,乱拉横幅。

践行绿色的生活方式,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用实际行动教育、引导、影响身边更多的人像爱护自己一样去爱护城市环境。

 

承诺人签名:

 

                                                        2014    

 

附件2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总体目标

 

2012年启动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到2014年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平方米以上。

力争用5年时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到2017年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

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80%以上,市区干道绿地率不少于25%,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地率在30%以上,旧城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绿化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城市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透绿。

 

附件3

争创省级园林城市  共建绿色宜居家园

——致广大市民的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举全市之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自20123月我市全面开展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以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宜居安顺  绿色家园”这一主题,积极行动、广泛参与,取得了可喜成绩。

“绿为城之美”,展示着城市的蓬勃活力和发展潜力。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既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优良人居环境的必然要求,优势荫蔽子孙,造福后代的民心工程。充分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和动员全体市民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精神的最好见证。

按照申报时序,我市将于20146与申报省级园林城市,为全面做好迎检阶段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级园林城市考核评审,特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共建绿色宜居家园的宣传者

建设美丽宜居安顺,生态为先。城市明天的“绿色名片”,始于我们今天的认识和行动。以把安顺建设成为美丽的山城、林城、水城、花城为己任,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争当创建活动的宣传员,以多种形式和渠道向家人、同事、朋友、邻居宣传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努力形成“人人参与、美化家园”的良好风尚,使“城市是我家,创建靠大家”成为每位市民的自觉行动。

        二、做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共建绿色宜居家园的实践者

践行绿色的生活方式,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的安顺增添一份和谐,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创建、认养绿地,到广场、街头、公园、河边,植一株树,栽一盆花,添一点绿;珍爱花草树木,不刻划、攀折、砍伐树木,不践踏花草,不在绿化设施上挂晒衣物;不侵占绿地,不乱栽乱种,不挖草取土;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注意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随意张贴广告,乱摆宣传板,乱拉横幅。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社会氛围,去教育、引导、影响更多的人像爱护自己一样去爱护城市环境。

         三、做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共建绿色宜居家园的志愿者

随处可见的绿色植物是一座城市的“秀美诗篇”。让我们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用爱心去呵护城市中的一草一木,用热情去投身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点点滴滴,自觉抵制破坏城市环境、有损城市形象的不良行为。

创建园林城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为安顺增添一份新绿,描绘一笔华彩,共同营造天蓝、地绿、水清、花香的绿色宜居家园,让我们的城市更加优美、生活更加和谐!

安顺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5

附件4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宣传标语

 

1、绿化城市,美化环境,共建和谐安顺。

2、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打造繁荣、和谐、文明新安顺。

3、植绿、护绿、爱绿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

4、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打造宜居美好安顺。

5、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提高城市整体形象。

6、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位。

7、建设园林城市,展示文明风范。

8、全市人民齐努力,共建美好园林城。

9、多一片绿叶,多一份温馨。

10、多一处绿色,多一份爱心。

11、建设园林城市,打造城市新名片。

12、绿色安顺是我家,造绿护绿靠大家。

13、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14、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15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实现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16、上下联动,条块结合,营造申报省级园林城市良好氛围。

17、为安顺添一片新绿 , 让生活多一分温馨。

 

附件5

安顺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方案

 

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按照《贵州省园林城市暂行标准》,结合我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要求,制定安顺市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宜居安顺 绿色家园”的创建目标,增强城市生态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市民休闲空间,减少房屋屋顶滞尘量,逐步实现中心城区内达到人均垂直绿化2(按竖向面积计算)以上,人均屋顶绿化面积0.5以上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空间立体绿化风格和特有都市景观。

三、实施范围及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

重点在西秀区、开发区实施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其他各县(区)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实施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

()主要内容

广泛开展屋顶绿化、墙体及其它构筑物的垂直绿化、绿墙建设等工作。

1、高度40m以下非坡屋顶建筑须按园林部门要求实施屋顶绿化;

2、临街实体围墙通过种植悬垂攀援植物改造为绿墙;

3、阳台、走廊、通道在不影响安全的前提下可实施立体绿化;

4、军事设施、监狱等有保密要求或其他特殊规定的单位不作要求。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阶段(2014.05.15-2014.05.31

市、县(区)园林部门组织人员对辖区单位开展摸底调查,确定立体绿化区域和面积,编制绿化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4.06.01-2014.06.30

确定种植方案后,各建设单位要迅速组织施工;园林部门要组织人员负责立体绿化工作的技术指导、督促和验收。工程竣工后,要规范立体绿化成果的管理工作,由业主单位聘请或指定专业队伍(人员)加强苗木成活后的养护管理,切实维护好立体绿化成果,保证立体绿化效益的最大发挥。

四、具体措施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空间立体绿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

(二)实施立体绿化的资金由各业主单位承担,各县(区)园林部门负责技术和施工指导。市园林局负责市直单位立体绿化的技术和施工指导。

(三)积极动员和鼓励社会、集体、个人对其构筑物开展立体绿化。

(四)立体绿化纳入各单位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督查督办指标项目之一。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市创园办将各单位立体绿化情况,组织开展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对立体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进行授牌表彰,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将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

 

20145

附件6

安顺市寻找“最美园丁”活动公告

 

一、评选范围

1、全市园林系统、园林企业职工,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突出,事迹感人,以一线工人为主。

2、本市户籍(或常住人口1年以上),热爱园林绿化事业,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家庭园艺的研究、设计、制作等工作,有独立园林园艺场所,有典型性、示范性和引导性。

二、活动时间

2014515-6月30

三、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报名推荐(515日至610日)。

各县(区)园林局(或林业局)按评选标准和条件,广泛寻找、挖掘候选人物,并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同时接受个人自荐、社会推荐。各县(区)园林局经初评后上报市园林局,原则上每个各县(区)控制在3名以内。所有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和21寸相片

 第二阶段:评选(611630)。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社会代表召开评委会,对初选对象进行评选(含实地考察),评选出10名“最美园丁”,并在媒体公布,颁发证书和奖金。

安顺市园林局:0853-3281142

西秀区园林局:0853-3222892

开发区农林牧水局:0853-3411938

普定县林业局:0853-8222449

关岭县林业局:0853-7221820

镇宁县园林局:0853-6222939

紫云县林业局:0853-5233160

平坝县林业局:0853-4224456

黄果树林业局:0853-3596066

龙宫财经局:0853-3661028

 

 

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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