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3-12-27 10:43      来源:    字体:[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安顺市政府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制定本指南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以组配分类为主、机构分类为辅,共同构成公开信息分类体系。详见《安顺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设定,核心数据为索引号、信息名称、信息内容、生成日期(发文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是否有效)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及安顺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安顺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j.anshun.gov.cn联系电话:0851-33222034);

2.政务新媒体:安顺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asgtzy);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安顺市自然资源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安顺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获取。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安顺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安顺市西秀区X400校场路(安顺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33230104

传真号码:0851-33358739;

电子邮件:77050858qq.com;

邮政编码:5610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安顺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安顺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相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1948770408qq.com)。

3.申请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安顺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安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851-33222034

通信地址:安顺市西秀区X400校场路(安顺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邮政编码:561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安顺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安平街263号 

邮政编码:5610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安顺市中华东路25